Entries from 一月 2009

一月 16, 2009

目的與手段

老師經常說,凡是利人利己的就應大力鼓催,凡是損人害己的就應嚴厲禁止。
利人利己是慈善行為,皆大歡喜;損人害己是傻瓜行為,無
利可圖,甚至毀掉自己一生。
哪害人利己、利人害己呢?若根據一般常識,害人利己是自私行為,比如說領導人為了一塊土地對個人利益,而不顧土地發展成本,也犧牲掉一批忠臣,也顯示出個人不選手段,枉顧民意的行事作風。利人害己?聖人乎?傻瓜乎?這種我不入地獄,誰不入地獄的精神,即便不獲鼓勵,但足以贏得眾人掌聲,例如為了捍衛被迫搬遷者的權益,而不畏懼遭執法人員逮捕的精神。
在倫理課當中,經常會討論的兩個原理即「目的與手段論」及「利害」論,兩者經常成為人類行動的動機和想達到的結果,但如何判斷就取決于什麼人對此作出定論。
目的與手段經常惹來爭議,比如說一個飢餓孩子為了溫飽而偷走麵包,有人或許會因而心生憐憫之心,有人會執意依法制裁。假設為了溫飽而偷麵包的是個成人呢?考量點也許就不同了。
即便沒有法學背景,也知道「偷、騙、打、搶、殺、姦」屬刑事罪,也是在東西方價值觀上不能縱容的行動。當手段逾越了法律規範,再怎樣崇高理想的目的,也不能為其可能造成的傷害合理化。
然則,心生憐憫→原諒→依法制裁不一定屬由上而下關係,事實上是兩回事。沒有人會抗議偷東西者接受法律制裁的行動,但麵包店老闆對行竊者的態度就能顯示出老闆的氣量了。老闆的反應可令他贏得眾人掌聲,也能令他繼續遭人白眼。
很可惜,有個老闆身邊的老員工出的主意,注定只能讓老闆繼續遭人白眼了。

一月 3, 2009

新不如舊

我是個懷舊的人,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。懷舊可以是飲水思源的前提,也是專一的表現,也證明是個有情有義的人。
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在休假時,都會出現在同樣的咖啡廳或同樣的購物廣場或同樣的電影院,行駛在同樣的道路,只差沒有每天吃同樣的食物而已,而恰好這些都是已經有一定「年紀」的建築物和老招牌。
我就是喜歡那種回到過去,回到那種熟悉的環境,那種似曾相識感。
其實,懷舊不代表我反對改革,也不代表我反對新興潮流,但改革的前提應比舊產品更好,就好像那些高級化的咖啡店,偶爾我也會光顧,品嘗那些新式咖啡。但是一所咖啡店若只將茶杯換了,就告訴顧客那是新調配的咖啡,相信老顧客也會質疑咖啡店的誠意和誠信了。
改變是好事,證明有求變的決心,也是為了增加更多顧客或順應新飲食潮流(也是為了開源節流之故?),但要是因為改變而走偏了方向,或流失老顧客,則是得不償失了。
大刀闊斧的改革,自然有人稱好也有人不能苟同,只不過「秘密式」的改革,也許是擔心秘方外洩或早已聘請專家品嘗新咖啡口味,忽然平地一聲雷,也難怪咖啡店員工會愕然,有種措手不及的感覺。
我認為,各種產品的改良都應在推出市場後獲取反饋,但在還沒有獲得老顧客或員工的嘗試出街,即便員工明了老闆的苦心,但對老員工而言也感覺少了一份參與感了。